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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做点小生意,怎么就成了“非法经营”? 广州刑事律师

2026-01-04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1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63人看过举报

非法经营罪答疑:只是做点小生意,怎么就成了“非法经营”?

很多当事人困惑:“我开网店、做中介、倒卖点稀缺商品,都是正经赚钱,没偷没抢,怎么就涉嫌非法经营罪了?”核心关键在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核心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从事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普通生意若触碰“国家专营管制”“无资质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的法定情形,就会从民事经营转化为刑事犯罪,具体司法认定逻辑及边界如下:

一、“做点小生意”≠“合法经营”,这些情形直接触发刑事风险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4类常见经营行为,均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尤其容易被小生意人忽视:

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如无烟草专卖许可证卖香烟、无食盐批发许可证倒卖食盐、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销售处方药,这些物品因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实行专营管制,无证经营即可能构罪;

未经批准从事特殊业务:如未取得金融牌照开展网贷、支付结算、外汇买卖业务,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开展增值电信服务,即便声称“只是中介”,也可能触犯法律;

利用信息网络非法经营:如开网店销售“外挂”“翻墙工具”,或通过直播、社交平台非法售卖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严重的(如获利数额较大、交易次数多),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疫情期间高价卖口罩、退烧药),非法出版、发行出版物,或擅自经营涉外劳务输出、出入境中介业务等。

二、司法实践中,最容易踩坑的2种“小生意”情形

“无证经营+情节严重”:以为“小本买卖没人管”,比如无资质卖香烟,即便单批次数量不多,但长期经营、累计获利超过5万元,或交易金额超过20万元,就会达到“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

“超范围经营+特殊品类”:有普通营业执照,但超出经营范围从事专营业务,比如开超市的顺带卖香烟(无烟草专卖证)、开咨询公司的变相开展金融放贷,同样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三、如何证明自己“只是正常做生意,而非非法经营”?

举证经营资质的合法性:提供营业执照、行业许可文件(如烟草专卖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证明经营项目在许可范围内,未违反国家专营管制规定;

举证经营行为的合规性:提供交易合同、进货凭证、纳税记录等,证明经营活动符合市场规则,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售卖违禁品等行为;

举证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提供财务报表、银行流水,证明经营获利数额、交易金额未达到立案标准,或系初犯、偶然经营,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举证对“无证”的认知偏差:若因政策不明确、相关部门未明确告知需办理许可,且经营项目不涉及公共安全、国家专营核心领域,可主张“主观上无违法故意”,争取从宽处理。

简单来说,非法经营罪的核心是“触碰国家管制红线+情节严重”。做小生意前,一定要先核实经营项目是否需要特殊许可,是否在营业执照范围内,避免因“无知”触碰法律底线。若已面临相关争议,重点梳理经营资质、交易合规性、获利数额等证据,明确自身行为是否符合“非法经营”的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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