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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天河区刑事律师

2026-05-0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4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例如,甲是某政府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的官员,乙为了使自己的项目顺利通过审批,送给甲一笔巨额财物,甲接受并为乙的项目提供便利,甲的这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又如,丙是国有企业的采购负责人,在采购过程中,向供应商丁索取回扣,并将回扣据为己有,丙的行为属于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同样涉嫌受贿罪。另外,即使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但只要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也可能构成受贿罪。

二、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具体而言:

  1. 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一般认定为 “数额较大”。具有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受贿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等情形的,属于 “其他较重情节”。例如,戊受贿五万元,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 “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同时具有上述特定款物受贿等情形的,属于 “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己受贿五十万元,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款物受贿等情形的,属于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例如,庚受贿五百万元,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如何区分受贿罪与接受正常馈赠?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为动机:受贿罪中,行贿人给予财物是基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希望通过给予财物获取利益;而接受正常馈赠通常是基于亲友之间的情谊,不涉及利用职务之便为馈赠人谋取利益。例如,辛与壬是多年好友,辛在壬生日时送其一份价值较高的礼物,不涉及任何利益诉求,这属于正常馈赠;若癸为了让甲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办事,以生日送礼为名送甲巨额财物,则可能构成受贿。

  2. 财物价值与往来情况:受贿罪中,行贿财物价值往往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可能带来的利益相关,数额较大且与双方正常经济往来不符;正常馈赠的财物价值通常与当地风俗习惯、双方经济状况及过往馈赠习惯相符。比如,甲平时与乙并无密切经济往来,乙突然送甲一套房产,且乙有求于甲的职务行为,这种情况更倾向于受贿;若丙和丁是亲戚,双方常有价值相当的礼品往来,某次丙送丁一件价格适中的礼物,属于正常馈赠。

  3. 职务关联:受贿罪的财物给予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紧密相关,馈赠人有明确的请托事项;正常馈赠与职务无关。例如,戊为了项目审批送己财物,己的职务对项目审批有决定权,这属于受贿;若庚和辛是邻居,辛送庚一些生活用品,与庚的职务毫无关系,就是正常馈赠。

四、在受贿罪案件中,如何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

“为他人谋取利益” 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例如,甲收受乙的财物,乙提出希望甲帮忙晋升职务,甲承诺会帮忙,甲虽未实际实施或实现为乙晋升职务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又如,丙收受丁的财物,丁并未明确提出请托事项,但丙知道丁有业务上需要关照的事情,丙收受财物的行为也可视为承诺为丁谋取利益。即使最终没有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基于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并承诺、实施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五、受贿罪案件中,当事人如何争取从轻处罚?

当事人若想在受贿罪案件中争取从轻处罚,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例如,戊在受贿行为被发现前,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受贿事实,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己检举揭发他人重大受贿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3. 积极退赃:积极退赃可体现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若庚将受贿所得财物全部退还,减少国家和他人损失,可能酌情从轻处罚。

  4. 如实供述: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例如,辛在被调查时如实交代受贿细节,配合调查工作,可能从轻处罚。

了解受贿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对于当事人正确应对法律问题、维护国家廉政建设以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警示国家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坚守法律底线。

杨泳仪律师任职于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拥有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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