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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区分受贿罪与正常人情往来? 广州刑事律师

2026-05-02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3人看过举报

一、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广泛,包括政府各级官员、司法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例如,甲是某政府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的官员,在审批项目过程中,暗示项目申请人乙给予财物,否则不予通过审批,乙为了项目顺利获批,送给甲一笔巨额现金,甲收下后为乙的项目大开绿灯,甲的这种行为就构成受贿罪。又如,丙是某国有银行信贷部门经理,企业主丁为了能顺利获得高额贷款,送给丙名贵礼品及大量现金,丙明知丁不符合贷款条件,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违规办理贷款,丙的行为也涉嫌受贿罪。再如,戊是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己通过关系找到戊,送上厚礼请求其在判决时偏袒自己,戊收下礼物并在判决中作出对己有利的判决,戊的行为同样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二、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即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 通常指受贿数额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 指受贿数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指受贿数额三百万元以上。例如,庚受贿五万元,其行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辛受贿五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壬受贿五百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如何区分受贿罪与正常人情往来?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行为的目的和价值的对等性。受贿罪中,给予财物的一方往往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财物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办事;而正常人情往来通常基于亲友间的感情联络,并无谋取特定利益的目的。从财物价值看,正常人情往来的财物价值一般与当地风俗习惯、双方关系亲疏程度相符,数额相对较小且较为合理;受贿罪中收受的财物价值往往明显超出正常范围。例如,A 与 B 是多年好友,A 在 B 生日时送了价值几千元的礼物,并无请托事项,这属于正常人情往来;但如果 C 为了让官员 D 帮忙承揽工程,在春节期间送 D 价值数十万元的财物,这就属于受贿行为。此外,受贿罪存在职务上的关联性,即请托事项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权力相关,而正常人情往来不涉及利用职务之便。

四、在受贿罪案件中,如何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

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 并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承诺、实施或者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之一,即可认定。从行为表现上看,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明确答应为请托人办事,哪怕尚未实际开展具体行动,也可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例如,E 在收受 F 的财物后,表示会帮 F 解决其企业面临的政策难题,虽还未采取实质行动,也构成此要件。另外,若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实施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疏通关系、提供信息等,即便最终未达成请托人的预期结果,同样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实际为请托人谋取到利益的情况,更是典型的 “为他人谋取利益”。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种证据,包括双方的通话记录、短信往来、相关证人证言等,来认定是否存在 “为他人谋取利益” 的事实。

五、受贿罪案件中,当事人如何争取从轻处罚?

当事人若想在受贿罪案件中争取从轻处罚,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若在被调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受贿行为,构成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例如,G 在听闻组织可能对其展开调查后,主动前往纪检部门说明情况,如实交代受贿事实,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积极退赃,将收受的财物全部退还,表明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考虑。三是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交代受贿细节,配合调查,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例如,H 在接受调查时,如实讲述受贿全过程,为案件侦破提供关键信息,可能从轻处罚。

了解受贿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对维护法律公正、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转以及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坚守法律底线。

杨泳仪律师任职于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拥有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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