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10大高频疑问解答
在前文罪名解读与防控指南基础上,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案例与当事人咨询热点,针对“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怎么分”“不知情能否脱罪”“海外售假是否管得到”等核心疑问,逐一拆解法律依据与实务结论,为企业及相关人员提供清晰指引。
疑问1:销售少量假冒商品,为什么有的只是罚款,有的要坐牢?
核心结论:关键看“行为类型”与“数额标准”,刑事犯罪有明确门槛
法律依据:《刑法》第213条、2025年最高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实务区分:
民事侵权:仅销售假冒商品(未参与生产),且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或假冒商标未达到“相同”标准(如近似标识),仅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销售3万元假冒口红,被品牌方起诉赔偿10万元)。
刑事犯罪:要么是“生产+使用假冒商标”(无金额门槛也可能立案),要么是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假冒注册商标罪)。例如某网店销售假冒名牌包,3个月销售额6万元,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
提醒:即使销售金额未达5万元,但若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经营数额达3万元,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疑问2:不知道是假冒商品,卖了会被判刑吗?
核心结论:“不知情”可免责,但需有充分证据,司法实践中“推定明知”情形较多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故意犯罪)、2025年《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务认定:
可免责的“不知情”:需提供完整证据链,如供货方提供了虚假授权书(已尽核查义务)、商品采购价格与正品差距不大(如为正品8折)、销售渠道正规(如商超入驻)。例如某超市从供应商处采购洗发水,供应商伪造品牌授权,超市已核查授权文件且价格合理,最终认定无故意,仅承担民事责任。
会被“推定明知”的情形:曾因商标侵权被行政处罚、商品价格远低于正品(如为正品3折以下)、销售渠道隐蔽(如夜间送货、私下交易)、无法提供供货方真实信息。例如某主播在直播间销售“正品价1/5”的名牌手表,无法说明供货来源,即使声称“不知情”,仍被认定为故意,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
疑问3:只是改了商标上的一个字母,也算“相同商标”吗?
核心结论: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误导公众,即认定为“相同商标”,细微改动无效
法律依据:2025年最高法《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典型案例:某服饰企业将知名品牌“NIKE”改为“NlKE”(字母“I”改为“l”),字体、颜色、排列完全一致,生产销售运动服,非法经营数额8万元,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
实务标准:判断是否“相同”,以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为标准,而非专业鉴定。若改动后仍能让消费者误认,即使有细微差异,也属于“相同商标”;若改动后视觉差异明显(如将“Adidas”改为“Adidis”且字体不同),则可能认定为“近似商标”,仅构成民事侵权。
疑问4:在海外生产假冒商品,运回国内销售,会被中国法律制裁吗?
核心结论:会!只要销售行为发生在国内,或犯罪结果影响中国市场,就可管辖
法律依据:《刑法》第6条(属地管辖)、2025年《跨境知识产权犯罪司法认定指引》
典型案例:某团伙在越南生产假冒名牌香水,通过“水客”带货入境,在淘宝网店销售,非法经营数额200万元,最终被中国公安机关立案,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管辖逻辑:即使生产环节在境外,但销售、运输、仓储等环节发生在我国境内,或假冒商品主要流向我国市场,我国司法机关具有管辖权。2025年新规明确,跨境制售假冒商品,量刑上浮20%-30%。
疑问5:代工厂超授权生产,比如授权生产A款,却多生产了B款,算犯罪吗?
核心结论:算!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商标,等同于“未经许可”,达到数额即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13条、2025年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白皮书
典型案例:某电子代工厂获得品牌方授权生产A型号充电器,私下额外生产B型号充电器并贴原商标销售,非法经营数额80万元,厂长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实务提醒:授权书需明确“商品型号、生产数量、期限”,代工厂超范围生产、授权到期后继续生产,均属于“未经许可使用商标”,若经营数额达标,直接构成刑事犯罪。
疑问6:用正品配件组装的商品,贴原商标销售,算假冒吗?
核心结论:算!即使部分配件为正品,整体未获品牌方许可,仍属假冒
法律依据:2025年最高检典型案例指导意见
典型案例:某数码企业将正品手机屏幕与自行生产的假冒机身、电池组装,贴知名品牌商标销售,非法经营数额35万元,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
关键理由:品牌商品的“整体性”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将正品配件与假冒部件组装后贴标销售,破坏了品牌方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构成犯罪。
疑问7:被品牌方委托销毁瑕疵商品,私下翻新销售,会构成犯罪吗?
核心结论:会!即使商品本身为品牌方生产,未经许可使用商标仍属侵权,达标即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13条、2025年《商标权刑事保护司法解释》
典型案例:某环保公司受品牌方委托销毁1000余双瑕疵运动鞋,私下翻新后去除“销毁标识”,贴原商标销售,销售额达12万元,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
实务逻辑:瑕疵商品的商标使用权仍归品牌方所有,委托销毁意味着品牌方已放弃该商品的流通权,擅自翻新销售并使用原商标,等同于“未经许可使用商标”,若销售金额达标即构成犯罪。
疑问8:企业构成犯罪,员工会被判刑吗?
核心结论:仅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普通员工一般不追责
法律依据:《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2025年《单位知识产权犯罪责任人员认定标准》
实务区分:
会被追责的员工:生产负责人(主导制假)、销售总监(负责售假)、财务负责人(核算非法收益)、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仿冒设计)等,需对犯罪行为有明确认知并参与。例如某制假工厂的生产厂长,明知无授权仍组织工人生产,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不追责的员工:普通工人(仅按指令生产,不知是假货)、前台、后勤等,未参与决策且无获利分成,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
提醒:若普通员工明知是假冒商品仍提供帮助(如运输、仓储),且获利较大(如每月额外领取“保密费”),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疑问9:已经赔偿品牌方损失,还会被判刑吗?
核心结论:会!民事赔偿不能抵消刑事责任,但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刑法》第36条(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并行)、2025年《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典型案例:某企业生产假冒名牌化妆品,非法经营数额30万元,案发后主动赔偿品牌方50万元并取得谅解,最终仍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但量刑从“3年有期徒刑”减轻为“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实务规则:知识产权犯罪中,赔偿损失、取得权利人谅解是重要的从轻情节,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但不能免除刑事责任(除非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疑问10:假冒服务商标(如餐饮品牌、APP标识),也会构成犯罪吗?
核心结论:会!2025年司法实践已明确将服务商标纳入保护范围,达标即定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13条(“商品、服务”均包含)、2025年最高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典型案例:某餐饮企业未经授权,使用某知名火锅品牌的相同标识(logo、字体、配色完全一致),开设3家分店,非法经营数额达40万元,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
实务拓展:不仅是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APP标识、线上平台名称等互联网服务商标,若被未经许可使用且达到“相同”标准,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也会构成刑事犯罪。例如某APP抄袭知名购物平台的标识与名称,运营6个月营收8万元,被立案追诉。
补充:2025年最新实务提醒(当事人必看)
“首犯从轻”:首次实施假冒行为,无犯罪记录,且主动销毁假冒商品、补缴违法所得的,可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如某电商首次售假5万元,最终被判单处罚金8万元)。
“跨境风险”:通过亚马逊、TikTok等跨境平台售假,即使买家在境外,只要商品从国内发出,仍可能被中国司法机关管辖。
“合规抗辩”:企业已建立完善的商标授权审核机制,因员工擅自造假导致犯罪的,可作为单位从轻处罚的依据(如某代工厂因员工私藏授权文件续产,企业被罚款但负责人未被判刑)。
“举报豁免”: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上下游制假售假链条,提供关键线索的,可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如某销售商举报制假工厂,最终被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