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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 广州诈骗罪案件律师

2025-11-18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87人看过举报

基本案情

2021年,李某虚构其公司与某大型国企有长期供货合同的事实,以需要垫资采购为由,诱使赵某签订合作协议。赵某按约支付300万元"保证金"后,李某将资金用于个人挥霍并失联。经查,所谓"国企合同"系李某伪造。

罪名解析

犯罪构成要件:

合同形式:以签订/履行合同为手段

非法占有目的:五大认定标准:

明知无履约能力仍签订合同

逃匿/转移资金拒不返还

虚假担保或重复抵押

将资金用于违法活动

挥霍导致无法返还

诈骗行为:常见手法包括:

虚构主体/资质

伪造印章/单据

设置无法履行的条款

"钓鱼合同"层层加码

量刑标准(数额型):

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3年以下有期/拘役

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3-10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10年以上有期/无期

类罪区分

与民事欺诈的界限:

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民事欺诈行为人仍有履约意愿和能力

可通过还款计划、抵押物等客观表现判断

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合同诈骗罪是特殊法条

同时符合两罪构成时优先适用本罪

风险防范指南

企业合规建议:

实行合同分级审批制度

通过工商系统核实对方资质

对公转账并保留付款凭证

重大合同引入律师尽职调查

个人防骗要点:

警惕"低风险高回报"承诺

核实合同相对方实际经营地

拒绝"走账""过桥"等非常规操作

及时向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报案

典型案例

浙江某建材公司案:行为人通过伪造房产证作为担保,连续与多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诈骗金额达200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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