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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广州刑事律师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4年10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123人看过举报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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