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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能不能调岗 劳动法律师

2022-12-05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675人看过举报

(微信同号)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怀孕女职工能不能调岗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就调岗事项达成一致,自然没问题。

二、法定必须调岗的情形

有些岗位是怀孕女职工不能从事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地作业

如果怀孕前女职工从事的是上述岗位之一,用人单位在获悉女职工怀孕后必须对其调整岗位,脱离上述禁忌岗位,否则面临的风险很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怀孕女职工不能适应工作的调岗

女职工怀孕期间,因生理特点可能会导致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能否调岗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这里的不能适应工作和劳动法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有区别的。不能适应应理解为因怀孕引起的对原劳动的短期不适应,主要是生理原因导致,当孕期过后,可以恢复适应。而不能胜任更多的是指劳动者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的要求。

注意:这里的调岗一般需调整到工作强度更低、更轻松一些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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