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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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成功案例:巨额接触性诈骗案,在黄金37天内成功以证据不足未予批准逮捕。

发布者:陈刚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25人看过 举报

2026-06-05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是“诈骗”还是“借贷纠纷”?】
2026年4月27日,家住重庆市合川区的周女士(化名)因涉嫌一起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合川区看守所。据指控,周女士涉嫌伙同他人以“包装公司、上资产”办理贷款为由,骗取受害人刘某某(化名)巨额资金,涉案金额超过百万。

一旦罪名成立,周女士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更紧迫的是,案件很快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留给辩护律师的“黄金救援时间”仅剩短短几天。

【辩护难点:证据缺失与时间赛跑】
接受周女士家属委托后,陈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通过会见和阅卷,陈律师发现案件存在极大的辩护空间,但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罪名定性争议大:控方倾向于定性为刑事诈骗,但辩方发现双方之间存在长期复杂的经济往来,极可能属于“刑民交叉”案件。

关键同案人在逃:指控中提到的另一关键人物“董XX”(化名)并未到案,且周女士坚称与其素不相识,这导致“共同犯罪”的指控链条存在重大断裂。

资金性质存疑:涉案的款项,是“诈骗赃款”还是“民间借贷还款”?双方各执一词,缺乏客观的第三方证据佐证。

【律师工作:精准拆解,力阻“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面对即将届满的侦查羁押期限和随时可能下达的《批准逮捕决定书》,陈刚律师制定了“阻击批捕、取保候审”的核心策略,展开了高强度的辩护工作:

深挖证据矛盾,还原事实真相:陈律师详细梳理了周女士与受害人刘某某之间的所有转账记录,发现双方长期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周女士辩解称该笔27万元系刘某某偿还的借款,并非诈骗所得。陈律师据此向办案机关强调,在缺乏客观证据证明“虚构事实”的情况下,仅凭受害人的单方指控定罪证据不足。

严守法律底线,提出“严禁刑事干预经济纠纷”:针对案件本质,陈律师在《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中重点指出:本案存在明确的民间借贷特征,双方甚至有详细的“账本”记录。若因民事账目未算清而动用刑事手段,属于滥用司法资源。这一观点切中了当前司法政策中“少捕慎诉慎押”以及严禁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核心精神。

多维度论证“无社会危险性”:陈律师向检察官证明,周女士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且愿意提供足额保证金或保证人。更重要的是,周女士承诺配合调查并提供手机内相关证据,取保不会妨碍诉讼进行。

【办案成效:7天极限反转,当事人重获自由】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案件移送审查逮捕的关键时刻,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陈刚律师的辩护意见。

2026年6月2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周女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周女士在被羁押近一个月后,终于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

律师手记】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陈刚律师表示:“在诈骗罪的指控中,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作为辩护人,我们不仅要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更要审视罪名的适当性。本案的成功在于抓住了证据链条缺失案件定性错误这两个核心痛点,坚决阻击了不当的批捕申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遭遇类似的经济类刑事案件指控,请务必在刑事拘留后的前37天(尤其是前7天审查批捕阶段)尽快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时间就是自由,专业的法律帮助往往能改变案件的最终走向。

陈刚律师,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毕业于法学黄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于2015年取得律师执业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合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
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1500120********75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