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刚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5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笔者成功辩护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在血液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150.9mg/ml的情况下,最终取得了广义无罪的辩护的效果。即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通过提前辩护,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认为嫌疑人虽然血液内酒精含量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入刑标准,甚至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关于不起诉的含量标准(150mg/ml),但其主观上没有危险驾驶的故意,客观上只是实施了短距离的挪车,虽然造成了事故,但事故轻微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经足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形。最终,在公安机关多次讨论研究下,成功以该案情节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为由,成功撤销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办理
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该部司法意见是2023年公布并使用的,目前已经在实践中广为适用,并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该司法意见,公安机关目前对于醉酒危险驾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不再是按照以前的采用的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根据案件情况,结合客观事实和危害后果进行综合处理。对于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ml的也可以不予立案,对于血液内酒精含量未达150mg/ml的,可以不起诉等。对于此类案件的宽严相济起到很大的促进。
具体如:
第四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第十二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因此,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形,请不要慌张,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争取最轻微的处罚。当然,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通过学习危险驾驶罪,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危险驾驶罪的起因往往是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通过学习危险驾驶罪,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学习危险驾驶罪,我们应该增强法制观念,懂得遵纪守法,以免触犯法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
危险驾驶罪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会给社会带来损失。通过学习危险驾驶罪,我们应该树立社会责任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学习危险驾驶罪可以帮助我们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树立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