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涛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43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审理法院: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本人)
案件简介:2014年3月至6月,被告人佣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在安吉县xx镇xx村租用场地、雇佣工人对收购进来的废旧的矿物油桶、TDI桶等化工桶进行清洗,并加工、翻新后对外销售,共计清洗翻新废旧化工桶。被告人申某甲在明知佣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仍受雇于佣某,参与清洗、翻新废旧化工桶的同时还负责对该加工点进行日常生产管理。被告人蒋某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仍非法收购曾盛装过机油、润滑油、液压油的废矿物油桶。并在明知佣某也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仍销售给被告人佣某进行清洗、翻新。
承办过程:侦查阶段律师成功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虽然曲折,毕竟嫌疑人能与家属团聚,到了法院阶段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来之不易,此案再次证明只要有一丝希望,全力争取,往往能达到家属预期。
审判结果:成功取保候审,并成功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