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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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从轻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46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审理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检公诉刑诉[2016]4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来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7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章思思、李秋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来某及其辩护人张涛到庭参加诉讼。20163814时许,被告人来某陪同魏某某(另案处理)至杭州市拱墅区某某南苑楼下,由被告人来某负责核实张某的身份及望风,魏某某将12小包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净重10.2815克)贩卖给张某,得款人民币55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后被当场抓获

【承办过程】被告人涉案毒品达10多克,按照现行法律量刑在7年以上,经过律师多方努力,成功争取到最低量刑7年整,这也是法律规定的量刑底线。家属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审判结果】从轻处罚


张涛律师,咨询电话:138-5811-6084。微信:zhangtao1982830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