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涛律师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8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审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熊某与某浙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原告熊某在众安建筑公司转包给吴某的建筑工程中工作,工作中不慎摔落,经鉴定为7级伤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雇主吴某及承包商众安建筑公司赔偿.被告众安公司提出抗辩,认为本案不应承担责任,并对赔偿数额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提出异议.
承办过程:本案中原告熊某的代理律师张涛根据多年处理工伤赔偿案例的经验,向法院提出了合理的赔偿请求,全面的维护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结果:法官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为原告讨回了近20万赔偿金.
杭州律师张涛: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