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洪朝勇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6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被告人潘某等17人共同商议推广未经国家批准的PTFX外汇投资交易平合(以下简称:PTFX平台)PTFX平合以提供外汇交易为由,要求参加者通过会员推荐进行注册,缴纳100美金、1000美金不等的“交易保证金”获得交易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主要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平台返利模式如下:一是,会员可以选择绑定“操盘手”进行跟单交易获得“交易获利”。二是会员通过发展下级会员后可以按下級第一代会员“交易获利”10%、下级第三代会员“交易获利”5%的抽取比例获得“盈利分享获利”。是,平台依据会员的下级会员人数、等級、投入资金等情况由低到高分别设置、IB、MIB、PIB、PIB2五个会员等级,不同等级会员可获得按相应规则计算的“交易佣金获利”。此外,高等级会员还可以获得平合额外给予的以团队投资情况计算的“市场补助”。
案发后,侦查机关已冻结涉案的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924.3万元、杭州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行账户资金1279万元、浙江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826万元、杭州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行账户资金253万元、浙江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0万元侦査机关已扣押被告人周某、王某10878万元及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已冻结资金1510万元;已扣押被告人周某1、肖某2756万元及手机等财物;已扣押被告人陈某、曹某930.33万元及手机、戒指、项链等财物,査封房产3处;已扣押被告人陈某A1285.88万元及手机等财物,已冻结资金100万元;已扣押被告人徐某944万元及手表等财物,査封房产1处;已扣押被告人王某1308万元及手机等财物;已扣押被告人刘某100046万元及手机、银行账户等财物,已冻结资金43万元;已扣押被告人周某A15万元及手机等财物,已冻结资金930万元;已扣押被告人邱某823.06万元及1.52万美金、3.61万港币、0.235万英、手机等财物,查封房产3处;已扣押被告人潘某A800万元;已扣押被告人高阳旭556.1万元及手表等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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