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借与朋友款项,经多次催要不归还,欲提起诉讼。故委托我代理该案。
经过综合分析,本案的问题在于虽然有讨要欠款的通话记录,但未有证据标明通话的相对方是被告人。倘若被告出庭认可,不存在问题。被告不出庭,证据未形成闭环。
因此,我通过手机号找到被告的支付宝实名认证通道,截图当作证据,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
后庭审中被告果然未出庭,但由于已经能够证明是其本人借款签字且不归还,毫无疑问的胜诉。
于莹莹律师
发布者:于莹莹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6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借与朋友款项,经多次催要不归还,欲提起诉讼。故委托我代理该案。
经过综合分析,本案的问题在于虽然有讨要欠款的通话记录,但未有证据标明通话的相对方是被告人。倘若被告出庭认可,不存在问题。被告不出庭,证据未形成闭环。
因此,我通过手机号找到被告的支付宝实名认证通道,截图当作证据,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
后庭审中被告果然未出庭,但由于已经能够证明是其本人借款签字且不归还,毫无疑问的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