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于莹莹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4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因组织卖淫被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家属委托我代理一审辩护。经阅卷看多方供述,其犯罪事实清楚,但当事人执意做无罪辩护。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办案过程中,经与当事人沟通 ,建议其做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以减轻刑罚。但其执意做无罪辩护。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并为其争取利益的角度考虑,采取无罪辩护为主,减刑辩护为辅的策略。
最终经辩护,我主张组织卖淫并非认定的7人而是5人,得到法院支持,最终判决六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