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莹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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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辩护一起组织卖淫案,指控七人认定为五人,减刑三个月。

发布者:于莹莹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4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因组织卖淫被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家属委托我代理一审辩护。经阅卷看多方供述,其犯罪事实清楚,但当事人执意做无罪辩护。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办案过程中,经与当事人沟通 ,建议其做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以减轻刑罚。但其执意做无罪辩护。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并为其争取利益的角度考虑,采取无罪辩护为主,减刑辩护为辅的策略。


最终经辩护,我主张组织卖淫并非认定的7人而是5人,得到法院支持,最终判决六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刑3个月。

于莹莹律师,毕业于国内一流法学院,现就职于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职业以来,代理多起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德州
  • 执业单位: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4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债权债务、人身损害、侵权、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