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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莹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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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杭州某某广告有限公司一起被诉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

发布者:于莹莹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48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杭州某某广告有限公司委托我办理一起被诉知产类(商标权)侵权案件。

我方主张不构成侵权,经过积极举证以及当庭辩论,法官认定杭州某某广告有限公司已经尽到了平台管理义务,根据避风港原则,某某广告有限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最终判决我代理的杭州某某广告有限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随后,本案另一被告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判决。本案以胜诉为告终。

于莹莹律师,毕业于国内一流法学院,现就职于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职业以来,代理多起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德州
  • 执业单位: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4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债权债务、人身损害、侵权、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