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4年4月,机动车与两轮电动车在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跌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因事故现场无完整监控还原电动车方通过路口时的信号灯状态,交警部门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仅认定机动车方存在超速、通过路口未减速让行的违法行为,电动车方悬挂其他号牌的行为与事故成因无因果关系。
死者家属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近150万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难点
本案属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典型的"责任不明"类疑难案件,核心障碍集中在两点:
1. 保险公司双重减责抗辩:保险公司一方面以零散行车记录仪片段推测电动车方存在闯红灯过错,主张仅承担同等及以下责任,预计赔付金额仅70余万元,与家属诉求差距超70万元;另一方面要求法院认定案涉电动车为超标机动车,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方的赔偿比例。
2. 举证责任分配争议: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如何推翻保险公司的"过错推定"主张、证明非机动车方无责,是案件能否胜诉的核心前提。
三、况静律师代理成果
法院完全采纳代理律师的全部主张,未采信保险公司的任何减责抗辩:
1. 认定本案无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判决机动车方承担100%赔偿责任;
2. 支持原告全部合理损失主张,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445226.08元,诉讼费由机动车方承担,家属权益得到足额保障。
四、律师作用
1. 关键证据调取:针对性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依法调取交警队卷宗中的全部现场照片、事故视频、询问笔录等原始材料,通过对证据的逐一梳理,明确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受害人存在闯红灯或其他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过错,从事实层面推翻了保险公司的"过错推定"抗辩。
2. 针对性抗辩突破: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电动车属性鉴定"要求,结合现有规定及本地司法实践进行反驳,指出车辆悬挂号牌问题已被交警部门明确认定与事故无因果关系,无需额外鉴定,大幅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 损失全链条举证: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10余项赔偿项目的证据逐一梳理补强,最终全部损失主张均被法院采信,无任何不合理扣减,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况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