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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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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合伙人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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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纠纷案

发布者:张宗伟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7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名称:冯某2等四人分家析产纠纷案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2)京0108民初24788号

  立案时间:2022年7月5日

  审理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审结时间:未明确具体日期(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信息

  原告:

  冯某1,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海淀区常青园小区

  龚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海淀区常青园小区

  被告:

  冯某2,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海淀区常青园小区

  范某,女,1955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住海淀区常青园小区

  冯某3,男,1982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武某(冯某3之妻),住北京市西城区。

  三、案件事实与理由

  案件背景:

  冯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冯某1、一子冯某2(过继)。

  冯某2、范某、冯某3分别为夫妻和父子关系。

  冯某于1999年9月17日去世,王某于2023年1月15日去世。

  争议财产:海淀区四季青镇东冉村352号院落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

  房屋建设情况:

  352号院系冯某与王某的宅基地,原有三间北房。

  1979年扩建了两间西房和两间南房。

  1985年翻建了三间北房,家庭成员包括冯某、王某、冯某1、范某、冯某3。

  后续扩建情况包括范某扩建一间西房,冯某1扩建两间东房和一间西北锅炉房。

  拆迁情况:

  2003年4月29日,因352号院拆迁,王某、范某、冯某1作为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获得拆迁补偿款1034344.60元。

  拆迁安置三套两居室回迁房,分别为506号房屋(冯某1名义购买)、507号房屋(范某名义购买归王某)、1103号房屋(范某名义购买归范某)。

  争议焦点:

  原告要求分割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包括三套房屋及剩余拆迁款。

  被告主张已达成口头分配协议并履行多年,且对房屋翻建做出主要贡献。

  四、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认定:

  拆迁利益包括三套房屋及剩余拆迁款164548.6元。

  冯某1、龚某在另批宅基地的情况下,不再享有352号院的拆迁利益。

  剩余拆迁款中67441元属于冯某、王某共同财产,97107.6元归属范某、冯某2、冯某3。

  房屋分配:

  506号房屋相关合同权利由王某享有(王某已去世,法院予以确认但不判决)。

  507号、1103号房屋相关合同权利及居住使用权由范某、冯某2、冯某3共同享有。

  判决结果:

  确认剩余拆迁款分配情况及三套房屋的相关合同权利和使用权。

  驳回冯某1、龚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总结

  本案为典型的分家析产纠纷,涉及宅基地拆迁补偿利益的分配。法院在综合考虑房屋建设、出资出力、居住使用

执业领域和经验执业领域专注于提供民商事及公司业务的法律服务,主要服务于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大宗商品贸易、公司类纠纷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房产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