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2011年12月,原告刘某甲因突发脑出血至某医院急诊,行开颅手术后转入ICU,后遗留意识不清、肢体瘫痪等严重后果。原告认为某医院存在未及时降压、手术方案不当、术后并发症防治不力等过错,且病历中医生王某己在境外期间签名被代签多达百余处,涉嫌伪造病历,导致医疗损害鉴定无法进行,遂诉至法院索赔426万余元。某医院辩称诊疗规范,病历瑕疵与损害无因果关系。诉讼中,法院委托某医学会进行鉴定,该会因病历真实性存疑不予受理。后经某鉴定中心评定,原告构成XXX伤残,需长期完全护理依赖。原告后续又辗转多家医院进行治疗,支付巨额医疗费及护理费。
【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某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原告提交出入境记录等关键证据,证实病历中大量签名系伪造。法院认为,病历由医院单方制作,患方提出合理质疑并初步举证后,医院应承担真实性举证责任。某医院仅以“书写瑕疵、开药方便”抗辩,缺乏合理性且未能排除合理质疑,致使鉴定无法进行,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代君律师在庭审中充分论证病历造假与鉴定不能之间的因果关系,促使法院依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裁判结果】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推定某医院存在过错。综合考虑原告自身高血压病史及医疗风险,酌定某医院承担50%赔偿责任。法院依法核定原告医疗费42.1万余元、护理费38.8万余元、残疾赔偿金95万余元等各项损失合计190.2万余元,按50%计算为95.1万余元,另支持律师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判决某医院赔偿原告刘某甲合计98.6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请。
【律师价值】
代君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证据挖掘能力与专业的诉讼策略。面对医疗损害鉴定受阻的困境,代君律师另辟蹊径,通过调取涉案医生的出入境记录,精准锁定病历伪造的关键证据,成功打破医院“书写瑕疵”的抗辩。在庭审中,代君律师逻辑严密,充分论证病历造假与鉴定不能之间的因果关系,促使法院依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为当事人争取到50%的赔偿责任及近百万元的赔偿款,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