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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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合伙人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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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诉讼面临刑罚,无罪辩护终获清白

发布者:王正朔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997人看过 举报

2026-03-11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男,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系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员工。因本案于2020年9月被抓获,同年被刑事拘留,后被某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虚假诉讼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该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及多起诈骗、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王某作为公司员工被卷入其中,面临虚假诉讼罪的刑事指控。
办案经历: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担任王某的辩护人。辩护人介入案件后,首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在阅卷后,辩护人结合王某的陈述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辩护人凭借曾在中级法院工作的“双栖视角”,深入剖析了本案的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认为指控王某犯虚假诉讼罪的证据不足。王某作为公司员工,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等关键问题存在重大疑点。辩护人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充分发表了无罪辩护意见,指出公诉机关的指控不能成立。
判决结果:
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初审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无罪,经抗诉、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结案。
(注:本案为一审无罪判决真实案例)

王正朔律师合伙人王正朔律师,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律师协会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12108151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12101201210815184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