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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涉案金额200万,无罪辩护终获缓刑

发布者:王正朔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88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找被害人徐嘉伟谎称自己是鼎辉集团业务员需要为公司招揽大客户理财让被害人徐嘉伟先行垫资支付客户返利款,日后再以高额利息作为回报给徐嘉伟。2017年2月3日至3月18日期间,在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双路社区附近被害人徐嘉伟通过手机银行先后9次向被告人张某的建设银行卡汇款被骗钱款合计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张某收到被害人徐某某转账的钱款后,并没有用于拉大客户返点返利,而是用于被告人张某在万博网站上进行赌球活动,后隐匿行踪,潜逃外地,?因涉嫌诈骗罪,张某于2017年12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月24日被批准逮捕

办案经历:

辩护人介入案件后首先会见了被告人张某,与张某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在能够阅卷后,辩护人在阅卷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对案件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逐一核对他与被害人的每一笔转账往来,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张某某有过多次还款行为,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还钱有充分理由,且没有隐匿行踪,没有逃避债务,诈骗罪名不成立,在争得被告人的同意后,于是对该案进行了无罪辩护,庭审后该案主审法官多次与上级法院沟通,最后将可能10年以上的刑期,变通更改罪名为合同诈骗罪,并且将犯罪金额想办法压缩到100万元以下,是该罪名3-10年量刑的上限,然后按照该罪名的下限判33,罚金也是按照较低标准判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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