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情况:
李X与万X是朋友关系,万X曾陆续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李X借款40余万元,当时并未出具借条,后李X根据律师建议让万X出具了一张总结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但万X并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李X无奈只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点评:
前期李X虽然向万X提供借款,但并未要求万X出具借条,后经律师建议让万X补充了一张借条,为诉讼铺平了道路。
律师建议或意见:
1、借款时最好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
2、借款时最好让对方出具借条,借条应当载明金款金额、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诉讼时律师费、诉讼费承担;
3、借条后应附一张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曹祥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