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应谨慎认定,对赠与合同的认定应高于一般事实的“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标准”,需排除合理怀疑。
2、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不宜讲父母的出资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父母对成年女子给与资助并非父母应当负担的法律义务。除明确表示赠与以外,父母对子女提供出资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给与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傅红霞律师
1、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应谨慎认定,对赠与合同的认定应高于一般事实的“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标准”,需排除合理怀疑。
2、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不宜讲父母的出资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父母对成年女子给与资助并非父母应当负担的法律义务。除明确表示赠与以外,父母对子女提供出资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给与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