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威盾所)拥有张晓东主任和王忠华书记领军的一流刑事辩护队伍,是海南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最多、经验最丰富的律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承担了大量的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工作,仅2019年全所就办理了66件,其中委托辩护49件,指定辩护17件。特别是在海南第一大涉黑涉恶案件——昌江县黄鸿发等近200人的涉黑案件中,威盾所就有11名律师参与了辩护工作,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参与辩护工作的律师专业的素养、负责的态度,尤其是精彩的庭审辩护,获得了当事人充分认可以及业内高度评价。
威盾所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工作,深刻领会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引导本所律师严格依法依规办案,严守执业纪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力争使办理的每一宗涉黑涉恶案件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了不断总结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经验,在专业上追求精益求精,提供更高品质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强化威盾所刑事辩护品牌,威盾所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在本所会议厅召开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经验交流总结大会”。
威盾所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晓东,威盾所党支部书记、海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忠华,威盾所副主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涛,威盾所党支部副书记、主要合伙人周练兵,主要合伙人崔文卿以及威盾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蔡兴涛、综合法律事务部主任符波、民商法律事务部主任林海、法税事务部主任王苏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威盾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执业三年以下的年轻律师及全体实习律师。
本次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
会议第一项:由张晓东主任致辞,并介绍了威盾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基本情况,简要说明了这次总结会的初衷和目的。接下来会议由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蔡兴涛主持。蔡兴涛,威盾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十余年,主办、协办过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原为海南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审判工作联络人,曾借调海南省扫黑办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议第二项:由代表符波、李燕青、王振儒、张涛、崔文卿先后做主要发言。
李燕青,刑法学博士,原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员额检察官、海南省十佳公诉人,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李燕青结合之前审查起诉工作的经验,从公诉及法律监督的视角全面分享了办理涉黑案件的心得体会:(一)认清形势,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扫黑除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律师可以依法辩护,但不能与法律与政策对立;(二)做好知识储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刑事政策,特别是要全面比较前后不同的规定及观点;(三)掌握方法,做到全面阅卷、重点突破、宏观把握,要认真研究起诉书,把握公诉机关的方向和思路;(四)注重庭审,要做好充分的庭审准备,并结合庭审情况及时调整辩护方向,达到最佳的庭审辩护效果。
王振儒,是威盾所承办涉黑涉恶案件最多的年轻律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结合其办案经验重点分享了两个方面的体会:一是要重视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要提出高质量的辩护意见,不能完全寄托于审判阶段的辩护;二是要全面准备好相关手续材料,积极沟通,想方设法破解侦查阶段会见难等常见问题。
张涛,威盾所副主任、海南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办理了大量重大涉黑案件,因其功底深厚、认真负责、口才出众而获得业内高度好评及当事人的充分信赖。张涛从三个方面重点分享了其办案经验:(一)办理涉黑案件要遵循所有刑事辩护的规律,同时要把握好涉黑案件政治性强、政策性强的特殊性;(二)涉黑案件重视程度的升格,必然要求律师更加依法依规开展辩护工作,更加注意防范执业风险;(三)要注重庭审表现,不能流于形式,也不能做出格的对抗性辩护,更不能因一些细枝末节而将自己置于法律的对立面,要清晰地表达辩护观点,获取合议庭的认可,依法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崔文卿,武汉大学刑法学硕士,海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巾帼不让须眉,因其业务突出而成为威盾所最年轻的主要合伙人,承担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其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崔文卿在总结了涉黑涉恶案件具有人数多、罪名多、犯罪事实多、案件材料多、阅卷工作量大、证据量大、庭审时间长、执业风险大等八个特点的基础上,分享了其办案经验和体会:(一)要合理阅卷,提高工作效率;(二)组建或参与办案团队,发挥团队合作的优势;(三)精心准备质证意见,并结合庭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四)同样要注重对财产方面的辩护工作;(五)要有专研案件的决心,全力以赴办好每个案件。
在以上代表做主要发言的过程中,张晓东主任、王忠华书记、周练兵副书记给予了精彩的点评,张晓东主任还点名表扬了王振儒、陈金水、杨周、黄仕桦等其他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表现突出的年轻律师,号召参会的律师、实习律师向资深律师和优秀的年轻律师学习。
会议第三项:由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律师自由发言,可以畅谈办案体会,也可以提出问题,由大家一起交流讨论。
在这一阶段,参会的律师、实习律师就自己参与案件办理充分分享了心得体会,还围绕着如何破解侦查阶段的会见难、在侦查阶段如何有效开展辩护工作、如何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的四个特征进行有效辩护、如何撰写法律文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张晓东主任、王忠华书记、张涛副主任还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作了针对性的解答,消除了大家心中诸多的疑惑。
会议第四项:由王忠华书记作总结发言。王忠华书记首先对此次总结大会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围绕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及执业风险的防范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应当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依法办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
二是律师会见涉黑涉恶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禁止违法违规的会见行为。
三是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原则上应当在办公场所内进行阅卷,制作有关法律文书等,工作电脑禁止连接互联网,证据材料应当存放于律师事务所,谨防案件证据遗失、泄露,确有必要需要携带外出时,必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案件证据材料外泄。
四是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委托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委托人不愿泄露的其他情况和信息。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本人、其他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获悉的有关案件中的信息。证据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或第三人提供案件证据材料、起诉意见书等文件。非经批准不得复制案件证据材料,未经允许不得接受他人的采访,不得在公共场合随意谈论案情。
此次经验交流总结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威盾所下一阶段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明了方向,为威盾所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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