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波律师
法学硕士研究生,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首批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海南省律师协会复查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司法厅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某中院原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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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部分案例

作者:符波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8日分类:亲办案例浏览:130次举报


案例(一)在法院工作期间主办的部分典型案例:

1.主办海南首个重大涉黑案件——王某等多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判决书荣获省高院评选的一等奖裁判文书。案号为:(2014)海南二中刑初字第7号(有获奖证书为证)

2.主办台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发回重审)案,该案判决书荣获省高院评选的二等奖裁判文书。案号为:(2015)海南二中刑重字第5号(有获奖证书为证)



(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办、指导的部分典型案例:

1.吴某涉嫌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公安机关以两罪名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仅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起诉。

2.卢某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一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温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4.梁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5.张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得到谅解等为由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6.胡某涉黑涉恶犯罪一案,公安机关以某重罪对胡某进行立案,并定性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第一犯罪嫌疑人,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重新被定性为只是普通犯罪,且仅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一个轻罪,作为全案第六被告人诉至法院(全案八名被告人)。

7.张某某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受贿罪一案,检察院指控张某某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量刑建议为五年至五年六个月,犯受贿罪、量刑建议为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张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庭审中明确表示认罪认罚,作为辩护人依法坚持独立辩护,后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实现数罪到一罪,重罪到轻罪的有效辩护。案号为:(2021)琼9021刑初47号


8.吴某某贩卖毒品重大案件,一审法院判处吴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二审中开始介入办理,经努力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在新一审中为吴某某争取到认定重大立功,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实现了罪轻的极大有效辩护。案号为:(2021)琼01刑初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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