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晓陆律师
沙晓陆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22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徐州合伙人律师执业2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A与B、C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沙晓陆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C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镇民终字第147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B,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A,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A,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A,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XX, 负责人A,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A,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兴隆XX, 法定代表人A,系该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A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句后民初字第00602号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中,上诉人A于2014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A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633元,减半收取317元,由上诉人A负担,A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A 审判员B 代理审判员C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D
沙晓陆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6年,办理数千件刑事、民商事、行政、仲裁及非诉讼等案件和事务。系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319********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侵权、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