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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振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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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纠纷胜诉

发布者:贾振东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3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各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购房借贷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当事人均应受以上合同的约束。被告没有按照《购房借贷协议》、《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张解除《购房借贷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告登记,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解除。

贾振东律师,洛阳师范学院法学学士,河南河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以来,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河南河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2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综合、交通事故、破产清算、融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