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贾振东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36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各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购房借贷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当事人均应受以上合同的约束。被告没有按照《购房借贷协议》、《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张解除《购房借贷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注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告登记,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