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瑞雷律师 09:00-21:59
朱瑞雷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3611119597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购房合同丢了应该怎么处理?

作者:朱瑞雷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1次举报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也是在发生纠纷时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依据,所以购买者一定要妥善保管才可以,可是万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惊慌失措,因为你还有这几个方法可以补救。

       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朱瑞雷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3611119597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7.0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40次 (优于96.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84次 (优于98.7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9169分 (优于98.3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1篇 (优于91.76%的律师)

    版权所有:朱瑞雷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6184 昨日访问量:4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