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胡文学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陈年积案,被告人在潜逃十余年后被抓,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跋涉千里远赴广西,与当年的被害人家属协商调解,最终取得了谅解书,使得本案最终获得了轻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XX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朱XX是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根据同案人供述、尸体检验鉴定书等证据可证实朱XX系被同案人纠集到场,且没有击打被害人杨X的要害部位致杨死亡,朱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该辩护意见有理,本院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