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胡文学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在团队律师的共同努力争取下,在检察院批捕环节,成功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罪,后续律师又不停的与被害单位协商沟通,最终达成了谅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与办案机关沟通量刑,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处。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提请本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罗X定罪处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罗X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单位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