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宗婚恋纠纷导致的悲剧,原审法院以被告人骗婚诈骗巨额钱财,判处陈某十年有期徒刑,在二审阶段,全力争取,最终使得本案发回重审,为后续的改判奠定了基础。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某1犯诈骗罪一案,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粤0981刑初51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陈某1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陈某1对诈骗到被害人杨某彪的人民币12000元予以退赔给杨某彪。(三)责令被告人陈某1对诈骗到被害人杨某彪的车架号为L5XDE1ZK9G6122***雅迪牌电动车1辆、型号为IPhone7plus(128G)苹果牌手机1部、足金项链+足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挂坠1件、足金合成立方氧化锆挂坠1件、足金宝石戒指1枚、黄金2批,应按鉴定部门核价为人民币27984元,予以折价返还给杨某彪。(四)责令被告人陈某1对诈骗到被害人杨某彪的高州市*****************,应返还给杨某彪。(五)被告人陈某1诈骗到上述被害人的财物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某1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决定以不开庭方式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发回重审!
胡文学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