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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诬陷职务侵占犯罪,通过提前预防化解刑事风险

作者:钱洪亮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6日分类:典型案例浏览:755次举报

一、慌张的老刘

“钱律师,有人诬陷我,公安也要抓我,我该怎么办?”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面容憨厚的中年男子,他自我介绍叫老刘,经朋友推荐找到了我。

“别紧张,慢慢讲,对方是怎么诬陷你的呢?”我给老张倒了杯水问到。

“对方是公司老板,串通员工一起,说我侵占物业管理费和员工工资40多万,钱律师,你看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被判刑啦?”

我一边安慰老刘,一边向老刘提出问题,终于弄清楚事情经过:

二、飞来横祸

刘某原来系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负责海珠区某小区(以下简称“该小区”)管理及收费,因与公司经理发生矛盾,被公司经理王某串通该小区其他员工,诬陷老刘侵占员工工资及停车场临停收费,合计金额近40万元。

是怎么诬陷的呢?

这个姓王的经理首先是对该小区其他员工威逼利诱,要求配合公司的说法,就是老王作为该小区物管负责人,没有全额上交小区管理费;

其次就是威逼该小区另外一位员工,说自己不是该小区工人,没领过工资。

老刘又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呢?原来这位王经理做好局后,先是恐吓老刘主动离职,还要退回部分“赃款”,否则就要报警,但是老刘觉得自己没做过的事,就这样被恐吓实在冤枉,于是坚决不同意。隔了一天老王回到小区上班时,另一位同事张龙(化名)觉得过意不去,就告诉了老王,说自己被王经理拉去报警,按照王经理的意思说了假话,不按照王经理的意思说就要被开除,自己没办法,但是又觉得对不起老张。

得知这个情况后,老张坐不住了,一晚没合眼,第二天连忙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这才有了事情开始的一幕。

三、绝无虚言

做律师习惯了,会对当事人讲的话半信半疑,如果是被冤枉的,为何老刘会如此害怕?会不会真的利用负责人的便利截取了物业收入?如果不是被冤枉的,看着面相憨厚的老刘又不像是违法犯罪之人,真实的情况到底如何呢?

跟以往一样,我向老刘讲解了隐瞒真实情况的后果和对老刘的不利之处,并且向老刘发出了灵魂之问“能不能保证说的都是实话?”老刘斩钉截铁,“百分之百都是实话,绝无虚言!”

这下我心里有了底,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确实是被冤枉就好办了,总会有证实清白的证据留下,更何况我们还提前知道了诬陷的方向,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与应对。

四、分析应对

我先帮老刘做了以下梳理:

第一,在收管理费的问题上,老刘说小区的收费都是固定的,每月每户按时交,都有转账记录,比较麻烦的是临时停车收费,临时停车收费是物业另外两个员工张龙、赵虎(化名)收取,有现金、转账,收取后交到老刘处,再由老刘汇总上交到公司财务,有三人共同签字确认的汇总表,但是已上交公司,如果公司想诬告,肯定不会向公安机关提交;

第二,在员工王朝(化名)吃空饷的问题上,因每月都是老刘收到公司转账后,发现金给王朝,发工资后也没有签收,而王朝与老张又有矛盾,肯定不会承认自己在小区工作,但是小区的业主认识王朝,也知道王朝的工作室上门收垃圾、打扫卫生等;

第三,知道对方的进攻方向,当然要想办法防御。

首先是搜集相关视频、音频证据,以聊天的形式与张龙、赵虎、王朝进行对话,对收取及上交临时停车费的程序、王朝的工作情况进行录音或录像,特别是张龙描述被老板威胁的情况,虽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但可以还原案件事实;

其次是补充证据,老刘咨询时恰巧又到了要汇总临时停车收费的时间,虽然提前了一周,但也说得过去,按照正常程序汇总张龙、赵虎的停车费,并且三人在汇总表签字确认,并全程录像,还原证据;

第三是与业主进行对话并录音,并留下业主的联系方式,证实王朝在小区工作的情况,以备到时提供给办案单位取证;

第四是把本律师联系方式留个家人,一旦遭遇公安机关紧急抓人,可及时联系到律师。

老刘雷厉风行,第二天就按照我说的准备好了全部证据,并复制了一份交到我的手中;

五、不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也雷厉风行,第三天老刘就被抓走,刑事拘留,家属及时联系到我。

我去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根本没人理睬,仿佛约定好了一样,我心里也清楚是何原因。

于是我把精力集中在检察院的审查批捕阶段,提前准备好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证据,随时准备约见检察官。在老刘被刑拘的第7天,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我立即预约与办案检察官见面沟通,但是办案检察官以案件事实清楚、且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但是我知道这次一定要见面沟通,否则会错过帮老刘洗刷冤屈的最佳时间,于是据理力争,多次致电,最终办案检察官同意见面。

约见的过程中,检察官一开始还是认为老刘职务侵占的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但是听我讲述了案件的情况并看了法律意见书之后,明显变了脸色,又立马取来电脑,看了我提交的视频、音频资料,意识到案件原来没有那么简单,我立即申请检察官向相关证人特别是张龙、赵虎、王朝及小区业主进行核实,并且建议检察官直接向证人核实情况,不要通过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检察官认真负责,采纳了我的建议,并表示一定会认真核实。

事情到了这里,有了办案检察官的认真核实,案件结果自然可以预见,几天后,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捕老刘,老刘得以洗刷冤屈,并准备继续追究相关人员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老刘的事件告诉我们,遇到刑事风险后,及时找到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并对风险进行分析与化解有多重要,不要无知者无畏,更不要低估一些人诬告陷害的能力,防患未然一定要好于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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