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买卖虚拟币被多次冻结账户而被认定为涉嫌犯罪,直接拘留的。
近期,我们办理了一起当事人因为买卖USDT,被湖南某地警方冻结账户并刑拘的案例,当事人因为买卖USDT被冻结账户后,自行前往公安机关申请解冻,公安机关在当事人申请解冻时,查阅了其名下全部银行卡的情况,经查询,其名下银行卡多次被冻结,当即公安机关向当事人了解以往冻结的情况,当事人含糊其辞,公安机关推定,当事人买卖USDT多次被冻结账户,说明当事人已经知道买卖虚拟币收到的资金可能来路不明,而仍然坚持买卖而收到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是刑拘。介入案件后,我们迅速与办案单位取取得联系,并在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明确了买卖USDT不违法,因此不能因为多次被冻结账户,就推定当事人明知犯罪,经过当面与检察官沟通法律意见,当事人37天后被释放。
二、买卖虚拟币后因为被异地传唤,拒不配合而被异地抓捕的
我们近期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例,当事人因为买卖虚拟币收到涉诈资金,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被东莞某地公安传唤,要求去东莞当地配合调查,后来当事人因为工作原因一拖再拖,后期直接被异地抓捕后带回东莞刑拘,后经过介入解释具体情况,并论述买卖虚拟币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同时与“受害人”沟通,退赔部分资金后取得谅解,14天后无罪释放。
三、因为使用家人账户,被冻结后不及时处理,家人被刑拘的。
我们近期还办理的另外一起案件,同样令人费解,当事人因为使用其父亲银行卡炒USDT,后其父亲银行卡被冻结,因为冻结资金较少,当事人没有理会,但是几天,南宁某地公安直接将其父亲异地抓捕带回南宁,后当事人找到我们,我们建议当事人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短时间内,其本人及父亲均被取保侯审。
在近期的司法实践中,因买卖虚拟币被刑拘的概率明显上升,无论是定何种罪名,前提都是“推定明知”虚拟币交易资金为违法犯罪资金的流转,在多份判决或案例中我们看到,众多被告人均已自己不明知为抗辩理由,但在司法机关的认定中,均是综合多种证据加以判定,如果不能有效抗辩,涉案风险较高。总之,虚拟币交易在国内风险增大,被冻结的越来越多,一旦遇到,千万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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