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钱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一起因银行卡被冻结后被刑拘的案例,律师介入三周后,当事人成功取保。
正常情况下,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后,一般会听取持卡人的申辩并进行调查,不会立即抓捕或刑拘持卡人,但是实践中,经常会有公安机关不问青红皂白抓人的情况。近日,我们又处理了一起同类案件。
一、基本案情。
张先生和王女士是刚结婚的夫妻,王女士的妈妈在马来西亚工作,经常会将工作收入汇给王女士以补贴家用,王女士因自己的银行卡曾因收款被冻结,就以丈夫张先生的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不料第一次收款,张先生的银行卡就被冻结,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张先生被网上通缉,在冻结后的第三天被广西某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并带回广西关押。
二、家属找到我团队后,我团队做出如下分析并积极采取行动。
1、并非公安机关无缘无关冻结及抓人。
与很多当事人一样,面谈的时候,王女士同样提出了这个问题“钱律师,我们什么违法行为都没做,为什么公安无缘无故冻结我们的卡还抓人?”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公安机关立案、抓人到采取强制措施,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会无缘无故抓人。具体到本案中,王女士的妈妈通过私人渠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下钱庄”)将外汇汇入国内,本身已是违法行为。所以遇到类似情况不要想着自己一点事都没有,要想办法、集中精力解决问题。
2、被冻结及被抓是因为银行卡与违法犯罪产生了直接的关联。
经向王女士了解情况,与我们办理其他案件类似,张先生被抓很大可能是因为银行卡收到了赃款,很多人可能要问,为什么王女士母亲国外汇的工资收入会变成赃款?原因在于通过地下钱庄汇款,因为本身地下钱庄主要是以“洗钱”为主要收入的,经地下钱庄流转的钱,很多都是赌博、贩毒、电信诈骗所得资金,当持卡人的银行卡收到地下钱庄转来的钱,很有可能就是以上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也有可能是电信诈骗受害人直接转入的资金,如此情况下,持卡人的银行卡就与违法犯罪产生了直接关联,公安机关出于“侦查犯罪的需要”,依法冻结收款人账户,自然是合理合法。
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安机关能否直接抓人并刑拘?
三、公安机关应在了解清楚情况以后做出处理,不应直接抓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必须确定是犯罪嫌疑人且有拘留的必要时才可进行刑事拘留,如本案中仅仅是有赃款流入持卡人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并不能确定持卡人就是犯罪嫌疑人,至少要查清楚持卡人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关系,才能做进一步处理,本案中直接刑拘的做法明显错误且违法。
四、本案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其他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指明知是赃款而进行转移的行为。本案中,无论是张先生还是王女士,主观上均不知道张先生所收资金为赃款,只知道所收资金为母亲在国外的工资所得,当然也不能构成帮信罪或诈骗罪等罪名,这是本案不构成犯罪的关键。
但本案的唯一风险点在于,王女士的银行卡曾因收母亲的跨国汇款被冻结过,又转而更换其他银行卡再次收钱,且收钱均为来历不明的银行账号,此前福建地区曾有类似案件被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先例,理由是明知资金可能有问题而仍然以此方式收取外汇。
但是综合本案的前后情况,张先生、王女士仍然很难达到“明知”的程度,不应认定为犯罪。
五、撰写法律意见并积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
在向家属了情况后,我团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并找到办案警官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交证据、配合调查,还原案件真相。
终于,在我团队律师介入三周后,公安机关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当事人得以重新回归家庭。
温馨提示:根据我们办理多起银行账户解冻案件的经验,银行卡被冻结后,事情可大可小,简单的不去理也可以自动解冻,复杂的冻结很久也不解冻甚至还会抓人,这个完全看运气,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一定是你的账户与违法犯罪资金产生了关联才会被冻结,稳妥起见,还是主动联系办案单位说明情况,自己解决不了的,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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