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朱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感情尚可,2013年6月,王某和朱某的女儿降生,王某的父母重男轻女思想特别严重,当他们得知朱某生的是女孩后,就转身离开了医院,他们对朱某的态度,和朱某怀孕时的悉心照顾形成强烈反差。王某为父母之命是从,听信母亲的挑拨也不再理朱某。朱某出院后在婆家住了三天,因无人照顾伺候,朱某只好把孩子放在婆家回娘家坐月子。王某父母就把孩子送到朱某娘家,让朱某照顾抚养,朱某父母也不同意抚养孩子,为此两家把孩子送过来送过去,上演了一出“踢皮球”大战。
朱某对这段婚姻感觉到很绝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男方抚养女儿,自己可以负担孩子抚养费。王某在开庭时提出孩子应由朱某抚养,自己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开完庭,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宣判。王某的母亲把孩子放到法庭后,转身就走,朱某父母也不让朱某带孩子,双方都想不要孩子,把孩子扔给了法院。这个不满一岁的孩子也许知道她遭到了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抛弃,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孩子的哭喊让在场的人感到心酸和痛心,孩子的哭喊激怒了在场的很多人,在场的一些人对孩子的父母进行了谴责和批评。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攀升,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已经成了一个大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还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小家不稳,大家不安。
有首歌: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这是很多离婚家庭孩子抚养问题的一个真实反映。孩子本应是父母的至亲骨肉,本应得到父母的良好照顾呵护。但是离婚的当事人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抚养孩子,这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这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发育,这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不少就和离婚家庭的孩子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关。
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生不养却是一种罪恶。希望全社会都能关心关爱离婚家庭的孩子,做父母的在离婚时,能够切实处理好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这个社会再也不要有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
13年 (优于84.36%的律师)
28次 (优于95.6%的律师)
21次 (优于96.6%的律师)
37564分 (优于98.76%的律师)
一天内
65篇 (优于99.0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