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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李律师,能做处女膜鉴定吗--李全利律师办案纪实

作者:李全利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2次举报


记得那是2012年的一个冬日深夜,我从外面应酬回来正准备睡觉,忽然手机响了。

电话那头是一位女士想咨询离婚问题,暂且将其化名貂蝉吧。当时是夜里十一点多我已是疲惫不堪了,于是建议她明天再咨询,可貂蝉却近乎哀求地向我求救,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她说自己正被一段痛苦的婚姻煎熬着,如果我不给他解答,她就彻夜难眠了。我告诉貂蝉给她解答完估计我的酒就醒了,我就彻夜难眠了。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还是让貂蝉描述下问题,打算给她简单解答一下。

根据其叙述,貂蝉本人生于1984年,丈夫吕布生于1982年,夫妻结婚已三年有余,现感情破裂想起诉离婚,想问我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我告诉貂蝉,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二次起诉。貂蝉追问道:难道没有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情形吗?我解答道: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标准主要看是否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貂蝉继续追问道: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无奈,我只好忍住困意给貂蝉解答道: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一、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我刚要说第五,貂蝉就打断了我的话,说他们符合第四个条件。我告诉貂蝉:首先,第四个条件本身又包含着两个小条件:(一)夫妻分居期限持续满两年,中间不能中断;(二)分居的原因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比如因为工作原因异地分居就不可以。其次,法院认定是否符合判决这个条件的关键是看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一般很难收集,两人身上又没安摄像头,开庭的时候可以回放看看两人是否是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了。综上,满足以上条件的难度很大。

貂蝉扭捏了半天不好意思地说,李律师,我还是处女能做处女膜鉴定吗?我们从来就没有同居过。她这么一说确实出乎我意料之外,“雷”了我一下。我问貂蝉:你们结婚不是三年多了吗,为什么结了婚不同居?貂蝉答:我也想和他同居,但是每次我上床睡觉,他就上沙发,我要上沙发,他就上平房顶睡,我不可能跑到平房顶上和他过夫妻生活吧。我说:那也是,你知道吕布不和你同居的原因吗。貂蝉答:不知道。最后,李全利律师的专业解答获得了貂蝉的认可,貂蝉决定委托李全利律师到人民法院对吕布提起离婚诉讼。

一切准备就绪,开庭那天法官了解了双方的婚姻构成,有意调解双方和好,但貂蝉坚决不同意和好。法官问貂蝉离婚的原因,貂蝉坦言吕布不和自己过夫妻生活,自己就是在守活寡。但问及吕布为什么不和貂蝉过夫妻生活时时,吕布支支吾吾绕了一大圈,我们才明白原来吕布有“性洁癖”,怀疑貂蝉出轨并和异性发生过性关系。法官问吕布有何证据,吕布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三张照片,其中第一张照片是张QQ聊天截图,大意为一男网友问貂蝉结婚了吗,貂蝉答没结婚。第二张照片也是一张QQ聊天截图,大意是一男网友称呼貂蝉老婆,貂蝉随即回了一个敲头的表情。第三张照片是一张网络合成的貂蝉与其他男士的结婚照。

貂蝉看完吕布提供的证据,经回忆向法官解释道:这三张照片记录的事件都发生在两人婚前。第一张照片的聊天记录,朋友问她结婚了吗,那时她只是和吕布订了婚,但是没有结婚,订婚和结婚不是一回事;第二张照片确实是网友称呼她老婆,但是自己并未称呼对方老公,并不能说明两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第三张照片是朋友给自己发的图片,明显是PS合成的图片,并不是真实的结婚照,当时自己觉得好玩就放在空间了。这些都是网络内容,网络是虚拟的,并不能说明自己有过婚外情。结婚这么多年,虽然吕布没有和自己过过夫妻生活,但是自己从未出过轨,对婚姻和家庭是忠贞的。貂蝉又再次强调自己至今还是处女,如果法庭或者被告不信,可以做处女膜鉴定。

听到这里,想必各位也明白了双方只是一场误会。法官也想再次调解双方和好,毕竟夫妻缘分来之不易。但貂蝉态度坚决、执意离婚,并说明了自己的理由:被告吕布心理变态,无端猜忌,三年多来从不和自己沟通交流,冤枉自己毁坏自己的名节,即便以后消除了这个误会,可能还会出现其他的问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貂蝉坚决要求离婚。法官见无法调解和好,于是又为双方调解离婚,貂蝉的条件是只要吕布同意离婚,自己同意净身出户。但吕布却提出,在两人订婚时,吕布给了貂蝉10012元彩礼。吕布的话刚一出口,貂蝉就忍无可忍地被彻底激怒了。貂蝉说:吕布在订婚时是给了10012元彩礼,本来在农村订婚一般彩礼都给到6万了,吕布才给了10012,已经够少了。另外,这10012已经在三年多的夫妻共同生活中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了,婚后貂蝉为家里置办了一些家具、家电、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并且逢年过节,都是貂蝉给老婆婆买衣服、给吕布的侄子压岁钱,吕布给貂蝉的彩礼钱已经全部花销掉了。

李全利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发表了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貂蝉和吕布结婚时间较长已经超过一年,且吕布没有证据证实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貂蝉不应返还吕布彩礼。貂蝉忍无可忍地说道:吕布把钱看的这么重,双方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别说要求自己返还彩礼10012,就是返还2万块钱,只要吕布同意离婚自己都愿意。吕布借机说道:既然貂蝉同意返还2万元彩礼,如果貂蝉不给2万元,少一分我都不同意离婚。最后,貂蝉为了尽快离婚,同意给吕布2万元,以双方调解离婚结案。

案子结局至此,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本来从法律的角度貂蝉可以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但是为了尽快离婚,貂蝉放弃了。

虽然案子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我仍记忆犹新。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摩擦在所难免,这时夫妻双方的交流就显得至关重要,只要双方平心静气地把事情说明白,很多误解和疙瘩都是可以化解的,毕竟夫妻之间一般不存在什么大的敌我矛盾;反之,如果双方都憋在心里生闷气,小问题也会酝酿成大矛盾,最终将夫妻感情消耗殆尽。

真诚希望朋友们珍惜夫妻缘分,人生苦短、生活不易,作为两口子更要互谅互让、互敬互爱,这样才能白头偕老一生,这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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