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李全利律师
李全利律师寄语:发生事故莫要慌,及时报警保现场,冷静处理少赔偿,逃逸重裁没商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加之驾驶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交通事故频频多发。交通事故发生后,多数人都不知如何处理,内心往往会产生恐慌和畏罪心理,这些都是正常反应。然而部分人却出于侥幸心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做出了肇事逃逸行为。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界定的。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公私财产而逃离事故现场,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行为。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肇事逃逸者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制裁:
首先,从责任划分上看,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更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司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次,从民事责任看,肇事逃逸者或将负担更严重的赔偿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伤者的伤情可能会加重,甚至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后续所需的医疗及各项护理、康复、赔偿等费用势必增加,肇事逃逸就会加重损失,而这些责任最后都将落到肇事逃逸者的身上。
2、肇事逃逸,或影响保险理赔。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后司机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会主张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符合规定的法院也可能判决支持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
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
对于一般肇事逃逸的,一次扣满12分,处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刑法》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肇事逃逸者的刑事责任更重。
1、肇事逃逸者更容易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根据该解释第2条第2款第(六)项的规定“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即存在逃逸情节的,即使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也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交通肇事逃逸在责任划分上,肇事逃逸者承担的责任更大,就更容易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构成该罪的基本犯,则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2、肇事逃逸者还可能构成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构成该罪又有逃逸情节的,量刑起点直接就是三年以上;如果还因此致人死亡的话,量刑则是在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者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当然具体如何定罪量刑,法律有着复杂、严格的规定。逃逸后有可能带来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发生事故切勿逃逸。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呢?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标准,大致包含以下 8种情形:
⑴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⑵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⑶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⑷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⑸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⑹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⑺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⑻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同时发生事故后,若肇事者尽到了自己的救助义务或及时报案的,确有证据证实的以下几种情形,不认定为是交通肇事逃逸:
⑴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⑵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⑷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⑸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⑹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冷静,及时报警,第一时间抢救伤者,防止损失扩大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肇事者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代社会的监控和侦查技术发达,极少的肇事者能够真正逃脱法律的制裁,即使肇事者一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也难以逃脱良心的谴责。事情发生了,只能勇敢面对、冷静处理,事情也总会解决的。
最后的最后李全利律师告诫各位:发生事故莫要慌,及时报警保现场,冷静处理少赔偿,逃逸重裁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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