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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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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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发布者:张敏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819人看过 举报

2023-11-28

律师观点分析

事实和理由:

知识产权专利权纠纷,一种利用移动电话机无线发送汉字或图像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为能够实现在移动电话机相互之间无线发送汉字或图像信息,或者是,使移动电话机的存储器,能够存储要通过移动电话机发送的汉字或图像代码信息,并能通过按移动电话机的键,将存储的这些汉字或图像信息发送出去;或者是,在移动电话机上设置有能够按照汉字编码规律编辑和翻译汉字的数字代号信息的固定程序模块或部件,能够用于编辑和翻译一个个汉字,使接收汉字或图像代码信息的移动电话机,在接收到这些信息之后,能够将其还原成代码信息所代表的汉字或图像。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理程序合法,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武汉XX银行、XX证券公司、B证券公司、XX银行共同述称: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意见。王某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其上诉请求。

王某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原审法院于 2018 年5月24日立案受理。王某起诉请求: 撤销被诉决定。法院维持原判,一审二审符合法律规定,我方当事人确权按照判定结果依法获得赔偿。


张敏律师,现任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兼任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湖北省专利代理行业协会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1202011266303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劳动纠纷
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14201202011266303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