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杰律师 08:00-23:00
胡俊杰律师
专注于处理主播、网络红人与经纪机构之间的争议解决法律纠纷|商业汇票票据纠纷|碳金融、碳交易法律服务
18930067607
咨询时间:08:00-23:00 服务地区

【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什么是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

作者:胡俊杰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3次举报


【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什么是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试点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有限追索服务的通知(票交所发【2025】40号)

各参与者:

为满足市场参与者防范追索或有债务风险的需求,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将根据市场参与者“自愿参与、自主选择、自负其责”的原则,试点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有限追索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情况

长期以来,票据追索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在促进票据流通、加强票据安全、保护持票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票据市场进入电子化、线上化的新发展阶段,市场参与者对明确票据信用主体、降低或有债务风险、提高融资效率的需求逐渐增加。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9号)、《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4号)等制度实施以来,市场化的约束机制不断健全,票据承兑人作为法定付款义务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票据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持续提升。同时,供应链票据作为国家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将票据嵌入供应链场景,有助于实现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信息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供应链生态下的各类企业更加重视交易关系真实、还款主体明确、偿还资金确定。结合票据市场的新特点新变化,为进一步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增强票据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票交所积极探索更为高效、灵活的追索机制安排。

二、服务内容

票交所拟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试点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有限追索服务。从票据签发环节开始,即由市场参与者秉承“自愿参与、自主选择、自负其责”的原则,就票据追索权范围进行约定,票交所根据市场参与者的授权提供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相关服务。

(一)有限追索服务是票交所为票据当事人提供的一项增量服务,票据当事人可就票据追索权范围自愿达成一致,持票人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票据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以外各前手的追索权,仅保留对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的追索权。

(二)参与有限追索服务的票据当事人仍可签发、取得、转让追索权范围完整的票据。

(三)在票据签发时,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标注“约定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以区别于追索权范围完整的票据。

(四)标注“约定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的票据一经签发,后续取得、转让该类票据的当事人均应履行承诺,放弃对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以外各前手的追索权。

(五)标注“约定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的票据签发后,除保证、追索外,办理背书、质押、贴现、交易、再贴现、提示付款、信息披露等业务时遵循现有业务规则。

(六)标注“约定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的票据贴现后开展交易时,持票人除应遵守《票据交易主协议》关于“放弃对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约定外,还应遵守“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约定,放弃对出票人、贴现人及贴现人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

三、参与方式

(一)票据当事人自主自愿选择接受有限追索服务。有意向参与的,应签署并提交《关于接受票据有限追索服务的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1)。其中,企业以电子化方式签署并通过所在供应链平台提交,金融机构以纸质方式签署并线下向票交所提交。

(二)票交所将签署并提交《承诺书》的票据当事人纳入白名单,仅白名单内的票据当事人可接受有限追索服务。

(三)票据当事人可自主自愿选择退出有限追索服务。在签署并提交《退出票交所票据有限追索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退出通知》,附件2)后,票交所将相关票据当事人移出白名单。

(四)移出白名单的票据当事人,无法新增办理标注“约定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事项票据的签发、背书、质押、贴现、交易、再贴现等业务,但可以办理该类存量票据的提示付款、追索,以及质押解除、质押式回购赎回。

(五)请参与有限追索业务的供应链平台做好相关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风险防控,对企业身份、业务意愿、签署行为和《承诺书》《退出通知》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引导企业合规开展业务,切实加强对票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防控,做好对票据当事人的信息提示。

票交所对有限追索业务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供应链平台、企业、金融机构可采取暂停提供有限追索服务等措施。

如市场参与者对《承诺书》《退出通知》等法律文件存在任何疑问,可联系票交所获取说明和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接受票据有限追索服务的承诺书

     2.退出票交所票据有限追索服务的通知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来源:上海票据交易所官网)

 

处理票据纠纷应当聘请专业处理票据纠纷的律师,才能在细节处制胜。票据纠纷请联系胡俊杰律师,胡俊杰律师具有极丰富处理票据纠纷的经验,在宝塔、力帆、阳光城、融创、恒大等全国性票据纠纷中代理超过数百起案件均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可与胡俊杰律师微信联系咨询。


胡俊杰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6
  • 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
    • 执业6年
    • 18930067607
    • 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9314分 (优于95.0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174篇 (优于95.01%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俊杰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83556 昨日访问量:38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