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据要素信息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票据要素信息如下:
一、商业汇票的分类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主要包括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银票)。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是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财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兑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商票)。
二、票据包
出票人签发的由单张或多张标准金额电票组成的票据集合称为票据包。(标准金额为 0.01 元)
三、供应链票据
出票人通过供应链平台签发的票据(包),属于电票。
四、票据(包)号码
票据(包)的唯一且不变的标识号码。
票据种类标识 (1位) | 支付系统行号 (12位) | 出票信息登记日期 (8位) | 当天流水号 (8位) | 校验码 (1位) |
票据(包)号分为 5 个部分,共 30 位,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为票据种类标识,5 为银票和财票、6 为商票(供应链平台签发的票据,8 为银票和财票、7 为商票);第 2-13 位为支付系统行号,是出票人开户行的支付系统行号;第 14-21 位为出票信息登记日期,是出票人在票交所成功办理出票信息登记的日期;第 22-29 位为当天流水号,是票交所计算的当天唯一的流水号;第 30 位为校验码,是票交所采用双模校验码校验算法生成的用于防止录入错误的编码。
五、子票区间
由票据(包)中所有单张标准金额电票在票据(包)中的唯一编码所形成的区间集合。
票据包不可分包,则子票区间为“0”且在票据全业务周期中保持不变。如票据包可分包,则子票区间与票据(包)金额相对应。
六、票据的付款期限
电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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