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合同要点——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合同
一、合同主体
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交易,指卖方以约定价格向买方出售碳排放配额,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买方处购回碳排放配额的交易行为。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和回购交易。
二、合同主要内容
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术语的定义、双方的保证与声明、交易基本条件、交易要素、清算与交收、违约及处理、异常情况处理、通知与送达、免责事项约定、合同生效及变动、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三、合同注意要点
1、在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合同中,一般会对诸如“成交数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额”、“购回交易成交金额”、“购回价格”、“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购回期限”、“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延期购回”等基础术语作出定义和明确界定。
2、在“保证与声明”部分,转让方需保证其具备相应交易资格、资产来源合法且无权利瑕疵以及提交材料的合法准确性等;受让方则需要保证自身资格合规、资产合法合规,并具备开展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交易的必要条件。
3、在“交易的基本条件”中,通常包括待回购期间,转让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由受让方将合同提交至环交所备案,备案成功后,转让方方可进行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交易。
4、关于“清算与交收”环节,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交易实行逐笔全额非担保结算,由环交所根据双方有效成交数据办理清算交收。若因任意一方原因导致初始或购回交易交收失败,则为该方违约,并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5、建议合同需要对违约情形下合同标的碳配额如何处置进行约定。
6、合同还应当就购回交易日标的碳配额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转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账户异常、财务和信用状况恶化等“异常情况”的处理进行约定。
胡俊杰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专注于处理网络红人与经纪机构之间的争议解决与法律纠纷,对红人解约竞业限制、MCN机构合规运营具有精准操作见解与法律法规运用能力;胡俊杰律师同时擅于处理企业票据纠纷、碳排放企业碳交易法律问题,在宝塔、力帆、阳光城、融创、恒大等全国性票据纠纷中代理超过数百起案件均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均取得满意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