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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N/主播】直播带货合同条款风险(三)

作者:胡俊杰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4次举报


直播带货合同条款风险(三)

  1. 一、  带货口碑分

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直播平台由推出“带货口碑分”的评价,带货口碑分会收到品牌方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物流等因素的影响,这些都是主播无法控制的,而口碑分的降低会影响直播间流量限制,广告投放流量限制等权益减损。因此,主播/MCN机构在直播带货时,需要多考虑优质品牌方,另外可以将品牌方导致的严重降低口碑分的情形纳入合同的追责条款。

  1. 二、  网店代播

网店代播也是一种常见的主播合作方式,品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当店铺低于多少分、店铺被处罚、店铺销售额未达多少时,主播需要承担某某责任。

但其实上述情形的发生,主播可能过错占比很小,因此建议可以约定,当品牌方不存在相应过错时,才要求主播承担责任,或者约定根据各方过错来分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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