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行业合同类型(二)
(网红经纪合规与法律指南)
MCN行业由于业务形式的不同,随之产生非常多的合同类型,本文是律师对MCN行业常见合同类型的简单阐述及介绍,文一前文已介绍三种合同类型,本文将再介绍三种合同类型。
一、 广告业务合同
MCN机构会为红人承接广告商单,常见的广告商单合作形式有图文、短视频、信息流、拍摄、供稿直发。因为每种广告商单的合作形式不同,因此相应合同条款的重点和要求也存在差异。广告合同根据合作期限可分为单次的广告合同和年度框架广告合同;对于年度广告合同,一些MCN机构还会推出不同的优惠以吸引投放商进行长时间的合作。
就短视频、信息流的广告商单而言,除了通用的知识产权、授权问题、产品质量保证条款外,合同中会侧重于对于脚本、样片的审核、确认;就供稿直发的广告商单而言,合同会侧重于供稿是否合法;就拍摄的商单而言,侧重于拍摄试用的时长地点要求等等。
二、 直播业务合同
目前直播带货是市场的主流,其本质就是广告商单,对于单品牌的直播合作或者供应链端的直播合作这两种方式,在直播执行层面上无特别差异。但直播合作合同的要求和侧重点存在一定差异。
无论是单品牌的直播合作还是供应链端的直播合作,都需要约定产品质量保证、提供宣传素材不侵权、知识产权、授权要求等通用条款。就单品牌的直播合作而言,还需要额外注意直播保最低价的问题;供应链端的直播合作则不同,供应链方所代理合作的品牌一般拥有多级分销商,每级价格体系也不尽相同,因此较难给到直播最低价的承诺。
三、 电商业务合同
电商全称“电子商务”,主要指交易双方通过线上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比如淘宝、亚马逊等就是国内外最知名的电商平台。
网红行业涉及的电商业务通常分为三块:一是自行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二是为第三方店铺提供代运营服务;三是私域电商业务。
在店铺开设、后期运营、销售整个业务链路中,如涉及与第三方合作开设店铺的,则需要签署开店的合作合同,合作模式一般分为合伙分红式合作、收取店铺收入的固定比例进行分成式合作。在店铺的运营过程中,如果需要第三方为店铺提供运营服务的,需要签署委托运营的合作合同。此外,为供应店铺产品,还需要与供应链端签署品牌产品的代理及代销合同、分销合同、产品供应合同等相关合同。
胡俊杰律师执业于上海法浦律师事务所,高级企业合规师,专注于处理网络红人与经纪机构之间的争议解决与法律纠纷,对红人解约竞业限制、MCN机构合规运营具有精准操作见解与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曾服务处理美妆领域抖音红人、百万粉丝美妆领域微博大V、穿搭领域微博大V、百万粉丝时尚领域达人与MCN机构之间的纠纷,均取得满意结果。
胡俊杰律师联系方式:18930067607(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