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河北承德闫伟伟律师代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辩护成功案例
一、 案件经过与结果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利用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团伙进行资金结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C某(1995年生,河北T市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2年9月被W县G安局取保候审,后于2024年3月被正式逮捕并羁押于W县看守所。公诉机关指控,C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一张银行卡用于非法资金结算,涉案结算金额高达人民币1336万余元,个人获利1万元。
面对严峻的指控和巨额的涉案流水,河北泓鹏律师事务所闫伟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C某的辩护人。经过闫律师的专业辩护,H省W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C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考虑到C某被羁押的时间(自2024年3月18日起算),该判决意味着其刑期即将届满,实质上实现了“实报实销”的辩护效果,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庭审经过与争议焦点
本案由W县R检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银行流水、受案登记表、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指控C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
庭审焦点主要集中在量刑情节的认定上。虽然C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但鉴于涉案流水金额特别巨大(超1300万元),若无有力的从轻情节支撑,量刑可能较重。此外,同案犯D某、L某等人也分别因类似行为受审,如何区分各被告人的责任大小、确立C某的从宽幅度,是庭审辩论的关键。
三、 闫伟伟律师的积极贡献
在代理过程中,闫伟伟律师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精准定性,确立认罪认罚基调: 闫律师在阅卷后迅速判断,现有证据链完整,做无罪辩护风险极大且不符合当事人利益。他及时 counsel 当事人C某选择“认罪认罚”策略,并在庭审前指导其签署具结书。这一策略为后续争取从宽处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避免了无谓的对抗导致量刑加重。
2.挖掘细节,构建从轻辩护体系: 针对涉案金额巨大的不利因素,闫律师在辩护词中重点突出了C某的个体情节。他详细梳理了C某的供述记录,强调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坦白情节;结合C某系初犯、偶犯,且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的背景,论证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更重要的是,闫律师积极协助家属筹措资金,促使C某在判决前全额退缴了1万元违法所得并预缴纳了罚金。这种“真金白银”的悔罪表现,是打动法庭的关键。
3.庭审据理力争,落实从宽建议: 在庭审发表辩护意见时,闫伟伟律师紧扣《刑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帮信罪的规定,明确提出C某虽涉案流水大,但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辅助地位,且具备法定和酌定的多重从轻情节。他请求法庭在量刑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辩护意见,作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的判决。
四、 典型意义
本案是基层律师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典型案例。随着“断卡”行动的深入,此类案件高发,且往往伴随巨额流水,被告人多为法律意识淡薄的底层人员。
闫伟伟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代理表明,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帮信案件中,辩护人不应盲目追求无罪,而应通过精细化的量刑辩护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通过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并将这些情节转化为法庭认可的从宽依据,能够有效避免重判。本案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为同类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主观恶性较小的被告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范本。
闫伟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