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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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起火,谁起的火谁赔钱?

作者:刘锋律师时间:2026年10月07日分类:消防律师观点浏览:23次举报
2026-10-07

所有的出租厂房、仓库、商铺火灾赔偿案件中,100%的房东都会这么认为。房东的逻辑是:房子好好的交给你,谁起的火谁赔钱。

但火灾案件并非如此。火灾从起火到蔓延到形成灾害后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是起火方、蔓延方各种混合过错造成的。

火灾案件往往存在两个独立的责任主体:起火方、蔓延方。实务中即便是承租人的原因引发火灾,承租人作为起火方是直接责任人,但是,房东往往也存在造成火灾蔓延、损失扩大的过错行为。

我们代理的仓库厂房火灾案件中,大多未经消防验收,建筑存在先天安全隐患,比如:仓库应当设置自动喷淋系统而未设置,应当采用防火墙分隔却采用铁皮分隔,室外消火栓无水延误消防扑救,造成火灾蔓。这些问题都不是起火的原因,但与损失扩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会让小火变成大灾,房东应当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但房东往往不这样想,房东会主张即便存在这些消防问题,与起火无关,房东也是受害方。这种明显的认知偏差往往需要通过司法裁判才能得到纠正。

在我们以往办理的大量火灾案件中,通过我们的积极举证、法庭辩论,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使得法官认识到房东确实有责任,最终根据房东的过错大小认定房东的责任比例。因此,我们认为,租赁房屋起火,并不是谁起的火谁赔钱。

火灾律师刘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多年火灾调查、消防执法办案经历,熟悉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24年400+火灾案办理经验,深耕火灾、消防诉讼、火灾类刑事辩护。


火灾律师刘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第一届火灾调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四川律师届唯一),四川省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97
  • 擅长领域: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97 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