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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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定义

作者:刘锋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58次举报
2024-09-11


一、【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剂(氧气等)、引火源(电火花等),只要能阻断其中之一,就能预防或者扑灭火灾。

根据燃烧对象,将火灾分为:

A类火灾,普通固体可燃物燃烧引起的火灾

B类火灾,可燃液体或可融化固定物体引起的火灾

C类火灾可燃气体燃烧引起的火灾

D类火灾,可燃金属引起的火灾;

(五)E类火灾,带电火灾等。

火灾等级共分四级:分别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一般火灾。

常见的火灾原因:电气、生活用火不慎、遗留火种、违章操作、吸烟、自燃、玩火等。

        

    二、【火灾隐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三、【重大火灾隐患】

重大火灾隐患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各类火灾隐患

凡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直接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一、 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二、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


火灾律师。刘锋火灾律师团队(TEL:13540059150),22年300+件火灾诉讼、事故调查处理经验,专注于全国火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97
  • 擅长领域: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97 火灾赔偿、侵权、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