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志明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16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交通事故中被上诉人的儿子戴某驾驶车辆撞上上诉人邓某后,没有报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上诉人戴某负责上诉人邓某车辆的全部修理费,另补贴上诉人邓某车辆损失费46000元。然而,上诉人邓某修车花费34469元,被上诉人戴某仅给付30000元。之后,邓某向戴某多次催要款项未果,据此委托管志明律师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审没有支持邓某全部请求,之后管志明律师提起上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采纳了管志明律师的观点。
管志明律师认为:戴某的儿子驾驶车辆撞上邓某的车辆,造成邓某车辆受损。之后,戴某与邓某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自愿承担对邓某的赔偿,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戴某应当遵照该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