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庆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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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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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者:赵庆庆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13日 21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12月19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杜某酒后驾驶鲁H×××××小型轿车在微山县新河街青云斋饭店路口南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9年12月23日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从杜某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1.7mg/100ml,杜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杜某于2019年12月27日经传唤到案。被告人也充分认识都自己的错误,当庭认罪态度较好。

赵庆庆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宁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学位,目前执业于山东民诺律师事务所,该所合伙人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民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5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