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庆庆律师
赵庆庆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济宁专职律师执业7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仲裁调解书

发布者:赵庆庆律师 时间:2018年01月30日 7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是微山某有限公司职工,于2014928日进入该公司,在不锈钢钢管抛光岗位工作。在2016327日下午两点左右,抛光机器布轮将正在工作的申请人打伤,致使申请人右手手面及四指受到严重伤害。当事人到律师事务所委托的时候,其诉讼时效还有三天,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帮助当事人写好工伤认定书,第一时间交到工伤认定部门。后来认定工伤后,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鉴定为拾级。经过与厂方协商最后赔偿了当事人柒万元赔偿金。

赵庆庆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宁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学位,目前执业于山东民诺律师事务所,该所合伙人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民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5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