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邱江霞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87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古X与被告王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因被告王X下落不明,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2016年12月7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嗣后,被告王X向本院提出反诉,本院受理后与本诉合并于2017年1月16日再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反诉我方依然占上风:
本案在被告提出反诉的不利情形下,我方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通过案件开庭前的积极取证及相应诉讼策略的研究,终于为当事人赢得了极大胜算,极大地挽回了损失。